为了健全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学校干部勤政廉政建设,特制定财务公开监督制度如下:
一、学校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财务公开监督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认真审核财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整改和解释工作。
三、学校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管理、财务运行活动中或对财务执行结果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向财务公开领导小组或监督小组提出意见。
四、学校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合理化建议,严格把好学校经费收支关。
五、财务公开领导小组要鼓励和保护全体教职员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查处有关的违规违纪事件。
六、坚持财务审计制度。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校财务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七、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离职退位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结合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