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区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结合教体局党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规范学校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
1.学校领导要坚决贯彻执行区委、教体局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从严治党,首先要治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指示。以此为准则,力争促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正确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为教师、学生、家长服务。
2.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在各个方面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搞特殊化。
二、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措施:
1. 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
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我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三名(副校长、事务员、工会主席)。学校重大支出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每学期校长需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一次“三重一大”的操作情况,接受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问询,积极解决教工的各种疑惑。
2. 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首先,校长每月要在学校党支部会上通报本月的学校主要工作,及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其次,校长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通报本学期的重点工作,接受大家的监督。最后,凡遇重大事项,关乎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决策,校长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3.建立学校内“三重一大”的公示制度。
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做到校务公开、食堂账目公开、班务公开。增大监督力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收费要求执行,对重大的施工工程、重大支出项目和重大的开支要履行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批准或“三科会审”。针对学生的各种收费项目,要按照收费卡执行,并及时向家长发书面通知。同时,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对出租房屋的款项及时上交并按时纳税;对各项收费每学期向家长公布一次。
一、规范学校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
1.学校领导要坚决贯彻执行区委、教体局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从严治党,首先要治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指示。以此为准则,力争促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正确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为教师、学生、家长服务。
2.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在各个方面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搞特殊化。
二、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措施:
1. 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
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我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三名(副校长、事务员、工会主席)。学校重大支出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每学期校长需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一次“三重一大”的操作情况,接受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问询,积极解决教工的各种疑惑。
2. 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首先,校长每月要在学校党支部会上通报本月的学校主要工作,及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其次,校长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通报本学期的重点工作,接受大家的监督。最后,凡遇重大事项,关乎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决策,校长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3.建立学校内“三重一大”的公示制度。
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做到校务公开、食堂账目公开、班务公开。增大监督力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收费要求执行,对重大的施工工程、重大支出项目和重大的开支要履行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批准或“三科会审”。针对学生的各种收费项目,要按照收费卡执行,并及时向家长发书面通知。同时,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对出租房屋的款项及时上交并按时纳税;对各项收费每学期向家长公布一次。


科尔沁中学
科中党建